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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一季度报告ku体育官网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KU游体育官网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徐国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新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1-3月,公司控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发电量合计7.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3.86%;上网电量合计7.2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69%;实现营业收入43,90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5%;营业成本21,782.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5%;2020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2.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66%。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同比上涨,主要原因有:(1)2019年12月,灌云风电100MW项目50台风机全部并网,公司装机容量同比增加;(2)今年一季度江苏地区风资源、光照资源较好,平均风速和光照强度都高于上年同期,风电、光伏项目发电量增加;生物质发电上年同期进行大型检修,本期上网电量同比增长,加之本期生物质燃料收购价格较低,品质较好,生物质发电利润同比增长;(3)本期收回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冲减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4)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的应收款从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并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制定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确认方法,对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由此影响当期损益。

  2017年5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出具了《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中,关于国信集团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滨海”)40%的股权的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国信集团发来的《关于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潜在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措施》,国信集团就前期出具的《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关于大唐滨海股权对外转让的承诺未能按期履行的情况,向江苏新能的投资者诚恳致歉,并提出后续解决措施如下:

  1、国信集团同意将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委托给江苏新能进行管理,江苏新能收取委托管理费用,直至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对外转让。

  (1)根据《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章程》,大唐滨海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其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即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2)如大唐新能源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满足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降低上市公司收购风险的基础上,国信集团同意将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优先转让给江苏新能;

  上述解决措施公司已于2020年2月22日在《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中披露。

  出具上述解决措施后,国信集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方面,国信集团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将其持有的大唐滨海的股权委托给江苏新能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另一方面,国信集团正在筹备股权转让前的审计评估等工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2.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66%,根据与2019年上半年财务数据的初步对比,预计2020年半年度,公司净利润可能仍会有较大增幅。

  风险提示:公司未来业绩状况与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状况、行业政策、生物质燃料市场价格变化等多项因素相关,若某项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带来公司未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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